「轉供」是指透過台電輸配電業之電力網,傳輸電能之行為。
資料來源:台電
再生能源發電業、再生能源售電業、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皆可提出。
資料來源:台電
自用發電設備若有餘電躉售的情形,憑證中心將針對自用電力部分核發憑證,躉售部分不會發憑證。
資料來源:再生能源憑證中心
依據《再生能源憑證實施辦法》,國內綠電商品共分為電證合一及電證分離二類。
・電證合一:綠電商品即再生能源電能及憑證為綑綁式銷售模式,綠電買方向賣方購買多少電能,即可取得其相對之再生能源憑證,一張憑證為1,000度綠電。
・ 電證分離:綠電商品係純憑證之銷售模式,再生能源自用發電設備設置者於其電能自用後,得將其未經使用或宣告之憑證讓與其他受讓人。
資料來源:再生能源憑證中心
直供,是指再生能源發電業直接供電予用戶者,即自建線路進行送電,而直供又可分為「併網型直供」與「獨立型直供」兩種。
・併網型直供:是指用戶同時接受公用售電業供電,以及再生能源發電業自建電源線聯結方式直接供電,並可由輸配電業給予輔助服務。
・獨立型直供:是指用戶僅由再生能源發電業以電源線聯結方式直接供電,而未與電力網聯結者,即獨立於台電電力系統外。
資料來源:台電
再生能源發電業可提出。
資料來源:台電
再生能源發電案場取得能源局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登記,即可申請憑證。
資料來源:再生能源憑證中心
再生能源發電案場取得能源局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登記,即可申請憑證。
資料來源:再生能源憑證中心